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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芜湖市丰硕架业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硕架业”)向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局提交实名举报,直指芜湖市镜湖区法院、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多名法官在系列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中存在违法行为,导致企业千万余元工程款及施工材料被非法侵占,多起案件判决矛盾、强制执行受阻,企业持续维权近十年仍未获得公正结果。 核心纠纷:合同履约起争议 企业维权陷漫长诉讼 2014年10月,丰硕架业与安徽湖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滨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承接芜湖赭山春秋商业住宅I标段脚手架材料供应及搭拆工程。合同明确约定工程量按单体工程核算、工期及延期付款违约责任等条款。然而,湖滨公司在工程推进中长期拖欠工程款,导致丰硕架业无法支付工人工资,双方矛盾激化。2016年10月,丰硕架业被迫向芜湖市镜湖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支付工程款及违约金、返还施工材料。令企业始料未及的是,这一起普通的合同纠纷,在后续审理中逐渐演变为多起关联案件,暴露出台系列司法不公问题。 举报核心:多起案件现枉法情形 判决矛盾执行停滞。 1. 一审法官双重标准 纵容伪证干预执行 在(2016)皖0202民初5199号案件中,主办法官赵某在认定合同合法有效的前提下,无视合同中“工程量及工期按单体工程计算”的明确约定,对湖滨公司有利的条款予以认可,不利条款则自行创设计算方式。庭审已查明丰硕架业施工区域及建筑面积后,法官时隔近一个月要求双方重新确认,允许湖滨公司在未提交证据的情况下否认庭审事实,后续还纵容其补交伪证推翻此前认定。更在执行阶段,赵某法官向执行法官施压,导致企业被强行少收执行款116025.11元。 2. 二审法官隐瞒事实 错误划分责任(2021)皖02民终2263号案件中,主办法官杨某刻意隐瞒关键事实:2016年原一、二审法院已查明地下室15、16区内支撑钢管及扣件未拆除,但杨某法官在湖滨公司未提交任何新证据的情况下,直接否定该事实,引用与案件无关的检测报告认定材料已拆除,免除湖滨公司延期工程款支付义务。同时,法院认可该区域5805.06平方米工程款归属丰硕架业,却否认其中2000余平方米对应的施工材料所有权。对于湖滨公司非法侵占材料不予返还的行为,杨某法官竟以“材料丢失”为由判决双方各承担一半责任,无视公安出警记录证明企业因湖滨公司阻拦无法运走材料的事实。 3. 法院副院长强行转移执行 案件多年未立案丰硕架业申请强制执行的(2022)皖0202执551号案件中,企业已向镜湖区法院提供湖滨公司以劳务公司名义转移169万元工程款的明确财产线索,要求法院追回该笔违规款项。但镜湖区法院副院长张某以安徽省高院一份协调文件为由,未经企业同意强行将案件转移至合肥市包河区法院,导致案件至今未立案,执行陷入停滞 4. 再审仍未依法裁判 司法不公持续发酵 在(2022)皖02民再100号再审案件中,芜湖中院已裁定原判决错误,但最终仍在无任何证据支持的情况下,将地下室1-11区的延期工程款判决由双方各承担一半,未依法依据合同约定全额支持企业诉求。此外,企业多次申请司法鉴定均遭法院无故拒绝;法官出具了保全裁定保全组不执行,导致关键证据被破坏。 企业困境:千万资产被侵占 维权遭层层推诿 据丰硕架业反映,自2016年起诉以来,湖滨公司不仅拒绝支付工程款,还强行驱赶企业现场值班人员,非法扣留钢管、扣件等施工材料,工程结束后将材料变卖,导致企业共计1000余万元工程款及材料款无法收回。企业多年来持续向各级司法及纪检部门反映情况,但相关材料均被转回地方处理,芜湖市相关部门相互推诿,仅以“专家认为没有问题”口头答复,未提供任何法律依据。湖滨公司实际承包人丁某闩的亲属曾公开宣称“公检法都能搞定”,而系列案件的审理结果与执行情况,让企业怀疑其背后存在司法腐败链条。 企业诉求:严查违法行为 维护司法公正 丰硕架业在举报材料中明确提出四点核心诉求:严查本案涉案法官的违法行为;二是纠正多份错误判决,依法认定湖滨公司违约责任;三是推动强制执行案件落地,追回被转移的工程款及非法侵占的材料损失;四是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目前,企业仍在等待上级司法纪检部门的调查结果。这场持续近十年的维权之路,不仅关乎一家民营企业的生死存亡,更牵动着司法公正的底。 如何让企业在司法程序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如何铲除司法腐败滋生的土壤,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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